• 辽宁党建网
欢迎光临辽宁党建网!
  • 首页新闻
  • 热点关注
  • 本站头条
  • 重要讲话
  • 权威发布
  • 基层党建
  • 非公党建
  • 廉政建设
  • 校园党建
  • 党建评论
  • 红色文化
  • 信息动态
  • 环保在线
  • 调查研究
  • 理事会
  • 第一书记
  • 党史学习
  • 志愿服务
  • 乡村振兴
  • 视频新闻
  • 社会组织
  • 党建书店
  • 人才工作
  • 志愿者登录
  • 当前位置:主页 > 权威发布

   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《通知》 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

    发布时间:2024-04-07 23:04 阅读量:10867

    近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

    《通知》指出,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经党中央同意,自2024年4月至7月,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。

    《通知》明确,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聚焦解决一些党员、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、不了解、不掌握等问题,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《条例》,做到学纪、知纪、明纪、守纪,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,弄明白能干什么、不能干什么,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,内化为言行准则,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、加强自我约束、提高免疫能力,增强政治定力、纪律定力、道德定力、抵腐定力,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。
    《通知》强调,党纪学习教育要注重融入日常、抓在经常。要原原本本学,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,紧扣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进行研讨,推动《条例》入脑入心。要加强警示教育,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,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,让党员、干部受警醒、明底线、知敬畏。要加强解读和培训,深化《条例》理解运用。2024年度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,要把学习贯彻《条例》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。
    《通知》要求,各级党委(党组)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,精心组织实施,加强督促落实。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,坚决反对形式主义,防止“低级红”、“高级黑”。

    (新华社)

    【编辑:乔宇】

    【审核:王同文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