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阳市沈北新区 “村书记”变身“董事长” “强村公司”成为兴村富民“新引擎”
发布时间:2024-08-30 09:56 阅读量:9792
近年来,沈阳市沈北新区以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目标,以市场化经营为导向,坚持党委统筹、加强政府引导、强化资源整合、推进产业发展,通过村集体自营、联村共建、村企合作等方式,积极组织有条件的街道和村成立强村公司,推动村党组织书记变身“董事长”,走出了一条强村富民“新路子”。
坚持“一盘棋”部署、确保工作有方向,制定《关于在全区开展强村公司建设的实施方案》,明确工作目标、发展路径和主要举措;深入全区142个村屯调查研究,依据村屯资源禀赋确定“目标村”,同时鼓励有条件的街道通过联村共建、村企合作等方式组建强村公司,推动村集体增收和村民致富。
坚持“全覆盖”宣讲、确保干群有信心,充分利用村干部培训、第一书记讲坛、“村情茶社”等方式,邀请组织部、农业农村局、市场局、街道相关同志针对强村公司开展答疑解惑,让更多的村干部、党员、群众了解成立强村公司的目的意义,审批流程、运营机制等,激发内生动力。
坚持“全过程”指导、确保工作有标准,组织部会同农业农村局、市场局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,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,简化强村公司的设立和运营流程,降低强村公司市场准入门槛;同时针对后期管理容易出现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,制定了《沈北新区村级创办实体管理办法》等制度性文件,进一步规范强村公司日常监管,确保依法依规运营。
坚持“全要素”保障,确保项目有效益。财政局联动金融机构,创新开发适应强村公司发展的金融服务,对强村公司的项目资金申请予以政策扶持;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、乡村振兴产业带等扶持资金,倾斜用于支持强村公司项目发展;区里统筹安排的产业发展、乡村振兴等规划项目,优先考虑由强村公司参与、承接。
坚持“全方位”督考,确保工作有成果。建立正向激励机制,对于达到一定规模的强村公司,经过考核评估、可以从经营收益中提取不超过10%的资金,用于公司管理人员奖励;同时将强村公司组建、运营情况纳入街道、村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考核,通过正向激励和压实责任,着力提升强村公司发展质效。
截至目前,全区已成立街道层面强村公司3家、村级层面强村公司22家,其中资产盘活型4个、产业带动型7个、乡村经营型6个、物业服务型4个、工程承揽型2个、劳务派遣型2个。一个个“董事长”村书记带领着“两委”班子、党员群众闯市场、树品牌、促增收、带致富,2024年预计25家强村公司将带动村集体和村民增收近千万元。
(沈阳市沈北新区区委组织部)
【编辑:乔宇】
【审核:王同文】